深圳老旧车提前淘汰最高补3万


2017-11-17 11:59 来源:中新网
  记者报道: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15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发布《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以下简称办法),对于老旧车提前淘汰的,给予最高3万元的补贴。

  所谓老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淘汰是指老旧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老旧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而老旧车提前淘汰是指有使用年限的老旧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和无使用年限的老旧车淘汰。

  哪些车辆可获资金补贴?办法规定的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包括以下两类:一是自2017年7月1日(含)至2018年6月30日(含)期间提前淘汰的老旧车,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二是2007年7月1日(不含)之前注册登记且高于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在上述时间内提前淘汰的,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财政供养单位的老旧车、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老旧车以及黄标车不在补贴之列。

  根据办法规定的标准,国Ⅲ排放标准载客汽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为微型1万元、小型2万元、中型2.3万元、大型3万元,载货汽车标准为微型1万元、小型1.5万元、中型2万元、大型3万元。国Ⅱ排放标准载客汽车标准为微型8000元、小型1.5万元、中型1.8万元、大型2.5万元,载货汽车标准为微型8000元、小型1万元、中型1.5万元、大型2.5万元。国Ⅰ排放标准的老旧车根据淘汰时间,补贴有所不同,2017年淘汰比2018年淘汰多补贴1500元或3000元。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