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护士”制度障碍仍需清除 存多种不安全因素


2018-05-15 17:04 来源:工人日报

  “共享护士”来了,可规范还在路上

  巨大的护理需求和专业护理力量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整合,“共享护士”正在走进普通老百姓家庭,带来便捷高效的服务。“省去了路上和就诊排队的时间,花了不到200元,特别值得。”(见5月13日《工人日报》)

  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22亿人,其中不少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护理;在住院病人当中,至少有20%~30%的病人出院后仍需护理。因此,大众对护士上门服务有着强烈的需求。对于护士来说,移动护理平台为其提供了技能变现的机会,可以更好地实现护士的劳动价值,有助于护理队伍的稳定。因而,“共享护士”是一种双赢的模式。

  不过,眼下也存在不安全因素,比如医患纠纷、人身安全、护士资质等。此外,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制度障碍——根据2008年实施的《护士职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而“共享护士”网约平台的签约护士,接受平台派单为公众提供上门服务,就属于在注册的执业地点以外从事护理工作。对此,去年上海市卫计委就曾明确表示,所有跟网约平台签约的护士都是违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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