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苦说不出,变相裁员必须治理


2018-05-22 14:33 来源:工人日报

  劳动者有苦说不出,变相裁员必须治理

  变相裁员,不论用人单位使用何种手段,其本质都是违法的,但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却成了一些企业常用的“开人”手段。而很多员工对此无可奈何,全无招架之力,不少人在企业使出“初级招数”时就主动离职。

  调岗、降薪、无薪长假……一些企业变相裁员手段不断翻新,有律师感叹“办公室调岗到保洁的都属‘低级手段’了”。对此,不少劳动者明知权益受损,却在维权与不维权间陷入尴尬——“不维权,只能主动走人;维权,又怕等不起、赢不了”。这是近日《工人日报》“职场不可不说的变相裁员”系列报道披露的情况。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经济性裁员,都有严格的程序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反过来,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仅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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