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山区277户企业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


2020-01-17 15:26 来源:胶东在线

日前,2019年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已经结束,福山区共有277户企业符合稳岗返还发放条件,享受返还资金1000余万元,有效帮助企业降低了用工成本,稳定了就业岗位,助推经济发展。

为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福山区人社局严格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积极开展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可发放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50%;对煤炭、钢铁、煤电等产能过剩企业,可发放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70%;对山东省“十强”产业企业,可发放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的60%;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发放2018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五险”6个月的50%。稳岗补贴涉及的困难企业,原则上要提供审计报告,确实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需出具《困难企业申报诚信承诺书》并附有关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稳岗返还开始申报以来,福山区人社局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企业QQ群等渠道广泛宣传稳岗返还政策,实现政策宣传引导全方位、无缝隙,提高稳岗政策的知晓率,方便企业了解政策。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人社等部门在网上完成审核、公示工作,切实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向社会公示享受补贴企业名单。

稳岗返还政策的实施,激励了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稳定了现有用工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