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起分阶段降低员工医疗保险费用不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待


2020-02-24 16:24 来源:胶东在线

2月23日电(记者李红梅)近日,国家健康保险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从2月开始分阶段降低员工健康保险费用,员工健康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意见》明确表示,从2020年2月开始,员工医疗保险单位的缴费可以减半征收,最高减免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结余总额可支付6个月以上,统筹地区可实行减税;不足6个月但确需减少征收的,由各省指导统筹考虑安排。延期政策可以继续实施。同时,我们将继续改善处理和管理服务,以确保支付福利。减税和延期付款的实施不会影响被保险人享受当期福利。各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收支长期平衡的前提下,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制定具体政策。据初步测算,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减税措施,企业的最大负担可以减轻约15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