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科技11条”发布 每年砸5亿建重大创新平台


2016-08-04 08:45 来源:中国企业家新闻网

  新科技条发布,红包里装了啥?

  1.每年5亿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2.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最高奖100万元3.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4.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5.海外孵化器每年最高可支持200万元6.高新区内新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最高支持500万7.知名高校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最高奖500万元8.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可减免3年房租9.驻济高校建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可补100万10.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11.下放科研经费部分预算调整审批权

  3日,《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发布。这是继打造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政策红利发布后的又一重要支持政策。新政共涉及11条内容,因此又被称为新“科技11条”。根据政策,济南将设立每年5亿元的重大创新平台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重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设立专项经费】每年5亿元支持数创公社等创新平台建设

  去年,省、市两级共给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000余万元扶持。而此次政策首次提出,设立每年5亿元的重大平台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量子通信、数创公社、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支撑。

  政策还提出,打造“泉城众创空间”品牌,优先支持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对众创空间建设及运营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创业服

  务能力强、孵化绩效突出的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服务补贴,最多连续支持2年。

  为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政策还首次提出对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在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给予后补助,规模以上、规模以下的科技型企业分别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鼓励走出国门】到2020年,济南将建至少6家海外孵化器

  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609家,由于政策环境、企业创新水平等原因,已经出现后续增长放缓的态势。为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政策首次提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政策还加大了对支持海外孵化器和研发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对海外孵化器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对海外研发机构或与国外机构合作在我市新建的研发机构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到2020年,支持建设海外孵化器不少于6家,海外研发机构不少于50家。

  政策还提出,建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来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在高新区内新设立的企业研发机构,视其团队实力、研发成果以及技术转移收入等辐射带动情况,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和一定额度购、租办公用房补助。

  【推动产学研合作】科研院所设立研发机构最高可奖500万

  政策首次提出对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的组织单位,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鼓励创投机构投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每家创投机构最高200万元风险补助;对被投企业按照不超过所获投资额10%的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投资后补助。

  政策还提出,搭建“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减免三年房租的支持,并根据其绩效评价,一次性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而为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首次提出对技术合同登记交易机构、买方、卖方三方给予补助,按年度合同交易额,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补助;鼓励驻济高校院所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新增国家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