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新生入学要进行资格审查


2016-09-05 09:19 来源:中国企业家新闻网

  记者昨日获悉,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进行新生资格审查,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超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逾期不报到即放弃资格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校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复核;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严格按相关要求,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数据错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待省级招生部门核实修正或补充录取数据并上报教育部后,再办理该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违规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组织专家组,专门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存疑信息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进行核实;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超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各高校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尤其不得将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已经注册学籍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学籍,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不得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

  健全资格审查复核制度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入学资格审查复核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的各环节都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及时准确完成学生电子注册工作,核对录取信息有误或缺失的学生,应当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复核。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学籍(联合培养的除外),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严防冒名顶替。属于违规招生录取者,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复核未通过者,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均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未及核实而进行了注册的上述人员,要及时清退,并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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