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源头治理电信诈骗 加强立法从重惩处


2018-03-19 11:08 来源:中新网

  代表委员热议源头治理电信诈骗

  打防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不应缺位

  情如天崩,郁结殒身。2016年8月,山东女孩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筹措的9000余元学费,悲愤之下不幸猝死,舆论反应强烈。

  一年之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对被告人陈文辉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维持原判。

  2017年全国两会,“徐玉玉案”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9345人。

  今年全国两会,“徐玉玉”的名字再次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五年来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

  一年多来,在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电信诈骗高发势头已经得到遏制。然而,随着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增加、相关诈骗手法“花样翻新”,电信诈骗危害仍不容小觑。近日,多位代表委员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要强化技术手段,加大源头治理,打一场狙击电信诈骗的人民战争。

  事后打击存在难点

  2月16日,73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我国公安机关从菲律宾押解回国。警方初步核破涉及全国10个省份的40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参与赴菲侦破工作的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大要案支队副支队长张钧告诉记者,这些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自恃身处国外,有恃无恐、大肆行骗,而由于国外语言、法律、民俗等多方面与国内存在巨大差异,给我国公安机关在境外执法带来很多困难。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也注意到这个问题。3月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光权坦言,目前大量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在国外,涉案所用服务器和各种诈骗行为实施在国外,这给案件侦破和打击犯罪带来很大难度。

  “电信诈骗团伙分工非常细,有专业化的流程,有专门设计网站的、专门实施诈骗的、专门负责取款的,每个环节分得很细。”周光权说,现在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的事后打击有很大威慑力,但是难度也很大。

  在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看来,电信诈骗在跨区性、专业性、涉众性上具有明显特点,给办案机关的调查取证等工作带来困难。“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案总量居高不下,空间跨度持续扩大,作案手段转型升级,专业分工不断细化,防范、遏制此类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形成。”周世虹说。

  电信诈骗案发后,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止损追赃,而这方面的难度更大。“被害人很在乎被骗财物能否追回,但对境外犯罪来说,追赃的难度是很大的。”周光权说。

  提升防控技术手段

  电信诈骗犯罪的被害人数量众多,而诸多被骗钱款较少的人选择不报案,这不仅给执法取证带来困难,也影响到案件的量刑和对不法分子的惩处力度。打击电信诈骗,尤其想要尽快止损追赃,必须对电信诈骗早预防、早发现、早打击,而这有赖于技术手段的提升。

  “在很多电信诈骗案件中,隐性被害人很多,这时候动用刑罚是有限的,不能很好地保障受害人权利。”周光权说,“需要在技术手段上加强,比如国外服务器发到国内的信息应如何有效拦截。对于使用虚拟号码发送的信息,也能够很快辨别拦截,这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周世虹建议,工信部门要持续优化完善电信诈骗预警系统;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及时监测发现和处置冒名开卡、批量开卡、“养卡”等违规违法行为,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能力。

  “工信部门、公安机关应与有关互联网安全企业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对网络诈骗技术防范方法的研究,从源头上有效拦截疑似诈骗网址,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空间。”周世虹说。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网络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行业相关组织、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公众等都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参与网络安全治理工作。

  在提升技术手段打击防治电信诈骗方面,周光权特别强调,大的互联网公司要承担起相应责任,这不仅是其应尽的社会职责,也是法定的义务。

  “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要与大的网络公司合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周光权说。

  加强立法从重惩处

  电信诈骗犯罪屡屡得手与个人信息泄露密切相关。民法总则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但相关规定尚不明晰。因此,不少代表委员建议就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将现行法律相关规定和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整合。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等10名代表向大会提出建议,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和配套立法,明确信息处理主体收集、利用和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救济途径、保护程序,为我国个人信息的利用和保护构建系统化、整体化的解决方案。

  2016年12月,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惩处力度,“徐玉玉案”成为适用该意见的第一例大要案。

  “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要考虑从重,如果处罚太轻,不能遏制势头。”周光权说,“徐玉玉案”在这方面起到引领作用,这种打击力度要保持。

  在周世虹看来,电信诈骗猖獗的背后还有社会诚信缺失、不劳而获思想等问题,因此要形成社会合力,从行政监管、司法打击、宣传引导等多方面综合治理,从源头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