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案再审结论将于27日公布 会有反转吗?离真相更近了吗?


2018-07-25 14: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汤兰兰案再审结论将于27日公布 会有反转吗?离真相更近了吗?

7月24日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微博发布公告称,将在本月27日宣告备受瞩目的“汤兰兰案”再审审查一案的审查结论。该案多名申诉人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接到黑龙江省高院的电话通知,告知27日前往高院领取书面通知材料。

14岁女孩称遭多名亲朋轮奸引关注

今年1月,“汤兰兰案”进入人们视线,这起发生在十年前的“系列轮奸案”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据媒体报道,2008年10月,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一名14岁的女孩儿汤某秋(化名“汤兰兰”)向该市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自己6岁开始便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人强奸、轮奸。

当年10月底,该村陆续有16人被捕并接受调查。2012年1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该案二审裁定,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名被告人均获刑。其中,汤兰兰的父亲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一审时,11名被告曾全部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但在上诉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理由不成立。

黑龙江省高院通报“汤兰兰案”新进展

近几年,当年被判入狱的一部分人出狱后,开始向黑龙江省高院等部门进行申诉。今年2月7日,黑龙江省高院曾经发布通告称,“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继海等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我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在依法审查处理。”

7月24日晚7时许,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该院“将于7月27日宣告申诉人汤继海等10人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再审审查一案的审查结论”。

申诉者:不知法院是否决定再审 心里忐忑

在“汤兰兰案”中,被告人刘万友“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刘万友在2016年被刑满释放,据刘万友讲,他在这起案件发生之前曾做了8年的村主任,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刘万友被认定曾与多人一起对汤兰兰进行侵害。出狱后,他提出申诉。

他称,“24日下午4点多接到黑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里让我27日去领关于再审审查的一些材料,但不知道法院的具体决定,心里还是比较忐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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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有反转?央视:被告或遭逼供 有4大疑点

谁都没有想到,隔了数月之久,曾经引爆舆论的汤兰兰案,又有了最新进展。

这一次调查案件的主角,变成了央视。

案件回顾:2008年,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6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当地司法机关经过4年的调查审理,最终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10年之后,因为媒体的介入,这起旧案又被翻起。

26日,央视《法治在线》记者探访汤兰兰居住地,采访案件原审律师,曝光了更多案件细节。据央视称,在这次采访中,发现了案件的4大疑点。

被告人称受到刑讯逼供

2009年9月,11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称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出的有罪供述。

而主要证据之一是被告人身上的伤痕。另一个证据是汤兰兰的爷爷汤瑞景的意外死亡。

2008年12月13日,汤瑞景在五大连池看守所拘留期间意外死亡。根据尸检报告记录:经现场勘查,在汤瑞景所在的监室内多处有血迹。在汤瑞景的右枕部,右臂存在伤痕,但并不是致命伤。导致汤瑞景死亡的原因是“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然而,在二审中,多名办案人员的证言证实没有逼供、诱供的情况。

看守所也出具了说明、值班记录及入监健康检查表证明被告人并无外伤。

而其他在押人员的证言,证明了几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大声呼喊的方式进行串供。

不存在的DVD机

当时,最主要的直接证据是被告人汤继海家的一台DVD机和淫秽光盘。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2003年,多名被告人先后两次边看光盘边对被害人实施了侵害。

而一份DVD机销售凭证则证明,汤继海家的DVD机购买于2004年。

换句话说,检方指控几名被告人作案时使用的工具,当时根本就不存在。

不过,同样也是在二审时,检察机关重新提交了汤兰兰的问询笔录,证明2003年所看的DVD机“应该是他们借的”。

你帮我交三年学费,我不指控你丈夫

这段话来自于一份村民刘桂英与汤兰兰的通话录音。

时间是2008年10月。录音中,汤兰兰向老姑刘桂英要求:

一年给3000元学费,交三年就行,不然就把“祸害”了自己的老姑父送进去。

与汤兰兰通话后,刘桂英报警,将这份通话录音提供给了五大连池市警方。

刘长海一审辩护律师刘显恒表示,当时想要靠录音证明汤兰兰有可能说谎。

但公诉机关发表观点认为,这一敲诈电话与犯罪事实之间没有关联性。

换句话说,检方认为,敲诈电话打不打,跟犯罪与否没有关系。

真假B超单

整个案件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008年的10月3日。

那一天,是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间,也是在那一天汤兰兰写下了举报信。

2007-2008年,汤兰兰平常就住在干爸干妈家里上学,只有假期才回家住上几天。

2008年7月,万秀玲到住宿家庭看过一次汤兰兰,此后万秀玲就没有再跟汤兰兰联系过。

直到2008年10月1日,万秀玲和丈夫汤继海才重新联系到了汤兰兰。

那天,万秀玲接到女儿汤兰兰在电话,电话里她说,妈我怀孕是我爸的。然后我就挺吃惊的,我说啥?”

2008年10月3日,万秀玲打算把汤兰兰接回家。万秀玲回忆,正是那天,到了汤兰兰的住宿家庭后,汤兰兰的干妈给了她一张B超单,显示怀孕。但是,公安机关去医院调出的B超单却显示,汤兰兰没有怀孕。这两份B超单显示为同一时间、同一家医院、同样一名医生,而检查结果却截然相反。B超单显示报告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结果一份显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而另外一份显示“子宫未见异常”。

根据刘显恒律师介绍,当时在法庭已经提出了真假B超单的质疑,检方也提出了“没有怀孕”是真B超单的证据。

但是,法庭最后的判决书当中却没有涉及这个事实的认定。

根据一审判决书的内容,2008年10月27日,汤兰兰是在干爸干妈的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

但是在记者的采访中,汤兰兰的干妈否认了这一说法:“在这儿住是不假,报案也不是我啊,是孩子报的案啊,那孩子是跟他们老师借的手机报的案。”

此外,根据参与刘显恒律师回忆,当时汤兰兰和她干妈也否认了曾经打电话说汤兰兰怀孕,以及给了那张显示怀孕的B超单的事情。

视频最后,央视说到:

越是离奇的案件,越应当回归到司法程序中,经得起司法程序的检验,对这一起案件的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现在,离真相更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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