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内陆全面开放新格局


2018-09-05 14:35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原标题:推动形成内陆全面开放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前出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上强调,各地区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对接,促进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开放,助推内陆沿边地区成为开放前沿,带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我国对外开放从建立沿海经济特区到沿边、沿江、内陆地区由东及西渐次展开。曾经对外开放一度被认为是“向海而生”,但随着中央“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提出,中西部内陆地区迎来了极好的对外开放新机遇。近年来,中西部内陆地区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大部分省份明确提出要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尤其是重庆、西安、成都、郑州、武汉等城市,对外开放大有“内陆”变“前沿”之势。

但总体而言,相对东部沿海地区,目前我国中西部广大内陆腹地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自主开放能力相对较弱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内陆开放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最大潜力和动力所在,也是拓展开放型经济广度和深度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这不仅意味着扩大开放范围、拓宽开放领域、加深开放层次,还意味着创新开放方式、优化开放布局、提升开放质量。如何适应这种开放新形势和新要求,是新时期中西部内陆地区赶超发展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之一。

提升内陆开放的适应能力至关重要。适应能力是指行为主体应对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变化,采取主动调整和自我改造,在“变化─状态”之间实现动态有效匹配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这是在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后作出的重大判断。这种形势新变化体现在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国际竞争态势更趋激烈、开放型经济形态变革、区域开放格局大调整等诸方面,必然对起步晚、起点低的中西部内陆地区推动开放构成极大挑战。中西部内陆地区应主动适应这种开放形势新变化,重点推进开放通道建设、开放平台提升以及开放环境优化,构筑内陆开放新优势,打造对外开放集聚区,提升开放崛起保障力。通过对自身开放基础支撑条件、开放软环境的改造与提升,在新一轮开放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与自身的开放软硬条件改善之间实现动态有效匹配,不断提升开放适应能力。

提升内陆开放的学习能力是当务之急。学习能力包括领悟和创新两个层次。纵观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我国对外开放先后经历了由“点”“线”到“片”“面”的发展演化过程,每个开放阶段面对的国内外环境各不相同,开放的目标、模式、路径与手段也存在显著差异。当前,由于现代化交通技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开放经济发展的模式、手段以及运行规律的根本性变革,枢纽经济、流动经济、总部经济等开放新形态快速崛起,自由贸易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开放新载体模式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中西部地区既要积极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借鉴模式和经验,更要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开放模式和路径,尽量避免出现模式和政策简单移植导致的“水土不服”和“南橘北枳”现象。

还应提升内陆开放的合作能力。合作能力是指行为主体与合作伙伴达成合作并保持合作关系的能力。对外开放本质上是融入一个更大的经济社会网络的过程。中西部内陆地区一方面要通过内部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企业、社会组织推进开放发展的全局观、系统性以及向心力,避免出现具体开放实践工作上的“碎片化”,以及各下级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各自为战”;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区域性开放大通道、大平台建设,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区域经贸投资规则体系,共同营造诚信、有序、包容的区域开放大环境,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区域市场深度融合。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中国新一轮开放的号角早已吹响,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已经铺开,广大中西部内陆地区应不断提升开放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与合作能力,积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在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上迈出更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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