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扶贫:新版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即将出台!


2020-06-26 19:08 来源:新华网

6月26日电(记者于琼元)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帮助全面战胜贫困,税务机关出台了新版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和就业活力等6个方面实施了110项促进扶贫的优惠政策。 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加快“老有所养、少有所困”地区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增加扶贫捐赠。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和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等政策将优化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政策免征增值税,将承包土地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政策免征增值税,农村土地和房屋确认登记不征收契税,这将有助于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

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限额内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不断加大对创业和就业政策的支持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对失业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或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有效增强了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以农民和小微企业为重点的税收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和小额金融公司通过免税、减少收入、税前扣除准备金和简单税收增加对扶贫和发展的财政支持。例如,金融机构对农民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西部地区鼓励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扶贫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坚持扶贫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

符合扶贫捐赠条件的企业税前扣除,符合扶贫捐赠条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公益性慈善机构税前捐赠个人所得税,广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鼓励社会力量增加扶贫捐赠,促进社会力量更好地发挥扶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