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4月北京987人受处分 查处小官贪腐122人


2018-05-15 16:35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颖)今天上午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2018年1至4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前4月北京市共987人受处分,查处“小官贪腐”122人。

  2018年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714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885件,谈话函询1202件次,立案1143件,增长34.6%,处分987人(其中党纪处分843人),增长31.8%。处分厅局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174人,乡科级干部185人,移送司法22人。查处“小官贪腐”122人。

  前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73人次,增长81.2%。

  上午市纪委市监委还公布了4月北京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4月份北京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人,其中2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涉及3名局级干部。查处问题最多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18人,其次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有9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1人,其中13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理,涉及局级干部12人,涉及问题类型前三位的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公款国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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