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扶贫公示牌”侵犯隐私 应在心上不在墙上


2018-05-28 14:25 来源:羊城晚报

  “扶贫公示牌” 应在心上不在“墙”上

  斯涵涵

  为突出对脱贫工作的重视,更好地落实对贫困户的帮扶责任,大部分地区在贫困户家门口最醒目的位置挂上了“扶贫公示牌”“脱贫帮扶信息公示”等牌子,详细标明了贫困户姓名、致贫原因、收入水平、帮扶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5月27日半月谈)

  “扶贫公示牌”尽管有着夯实扶贫责任、保证公正公开的良好初衷,但是其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姓名、电话、收入、致贫原因等全部呈现,暴露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牵涉到公民个人信息,无意中侵犯了公民隐私权;二是在贫困户家门口最醒目的位置挂上了“扶贫公示牌”,不啻于将贫困户的“家丑”公开“示众”, 给他们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压力,自觉“矮人一截”,极易挫伤他们脱贫致富的斗志和信心。

  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面对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必须聚焦精准、深化帮扶、确保实效,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公示接受帮扶的贫困户信息,固然是杜绝腐败,保障低保工作专业化、透明化的渠道,但如何拿捏得当,勿使贫困户“伤隐私”“伤自尊”,采用何种方式还是值得基层部门认真思考。

  具体而言,当前不少地方都建立了走访、驻村考核指标体系,贫困户的信息在扶贫手册、收入明细表里都有详细记录,完全不必公开“挂牌展示”。

  我们在进行扶贫相关工作时,要尊重受助群体内心真实感受,不要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施舍姿态,要物质救助与精神“帮扶”双管齐下,帮助其感受社会温暖,树立生活信心及致富斗志,真正达到扶危济困的政策本旨。

  针对目前一些地区贫困户信息公示不及时、时间短、不规范等问题,政府部门要协同作战,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信息比对系统,建立健全低保资金的监管体系,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对象、申报程序和补贴标准等条件,为准确、高效、公正认定低保对象提供信息支持。

  “扶贫公示牌”应在心上不在“形”上。扶贫政策上连中央民生政策,下连着贫困人群,关乎民心,彰显公信,做好精准扶贫系列工作,既实现阳光救助,也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暖”,不断加大贫困信息规范化管理力度,找准接受社会监督和保护当事人隐私之间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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