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应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2018-07-16 14:20 来源:法制日报

  民企应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
  民营企业数量已超2800万家全国工商联要求

  本报讯 记者郄建荣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在日前召开的“2018中国环境产业高峰论坛”上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已经超过2800万家,广大民营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应该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大幅度减少,环境风险要得到有效管控。

  徐乐江透露,全国工商联已经与生态环境部建立了工作联系机制,8月还将在全国工商联常委会上专门举办民营企业参与污染防治论坛。徐乐江说,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密切与生态环境部的合作,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为我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作出更大贡献。

  “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为我国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税收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看到,40年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也进入了高强度频发阶段。”徐乐江指出,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受益者,广大民营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要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企业自身污染治理水平。

  黄润秋指出,“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圆满收官。从今年起3年内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他说,这就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战、硬战、苦战,环境产业界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达标意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黄润秋说,目前,在污染治理上,不是技术不行,而是管理有欠缺。他希望,环境产业界增强质量和责任意识为攻坚战提供工程质量保障。

  原标题:民企应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责任意识|环境治理|全国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