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延误补考”可否考虑常态机制


2019-02-19 15:38 来源:北京青年报

  鞠实

  2月16日,一条航班因天气原因取消,家长担心孩子赶不上报考院校二试而崩溃大哭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天深夜,视频中当事院校浙江传媒学院回应称,由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航班延误,未能按时赶到学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提供机票证明后,允许在17日下午正常考试结束前给予安排考试。后据报道,该考生17日已顺利参加考试。

  雨雪无情,高校有爱。当事学生的遭遇无疑是不幸的,但其结果又是万幸的。当事高校浙江传媒学院的快速反应和温馨应对值得肯定和点赞。如果不是当事学生母亲哭诉视频及时被传到网上并被关注,当事学校如果没有关注到此事件,那么这名因天气导致航班延误并错过正常艺考的同学,还能得到这样一个及时的补考机会吗?

  客观而言,像这类由突发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高考、艺考等而被个别补考的,早就不是第一次。比如在2014年高考前夕的5月31日,江西高三考生柳艳兵、易政勇见义勇为负伤不能如期参加当年高考,两少年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两人随后还是得到了补考、单招的机会,此事被很多人认可与点赞。

  这些事件也让人们开始关注一个共同问题,由于天气、交通、家庭、身体、疾病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自然正常参加高考或艺考的部分学生,很难获得“单独高(艺)考”的关怀。比如成都温江二中高三学生吴双4月遭遇车祸,颅骨粉碎性骨折,多脏器受损,但为了高考,住院期间她坚持读书学习,在医护人员的陪护下,坐着轮椅参加高考。吴双的坚持精神固然让人感动,但一个如此伤重的人还要带病考试,这也会让人唏嘘不已。

  毋庸置疑,高考是严肃而复杂的,高考制度被舆论誉为“最好的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目前我国最公平公正的社会机制”。为了确保高考公平,每年组织一次高考都是一项浩大工程,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等,因此我们不能要求随意组织一些特殊的额外高考,这既不符合节约、严肃等原则,也违背程序正义原则。但另一方面,每年高考等时段总有少数特殊考生,因天气、伤病等各种突发原因而不得不“抱病考试”,乃至错过正常考试,这是否影响考试成绩、影响高考等内在真正公平等,这也是值得探讨和思考的。

  这些错过当年高考的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不一定都或被特殊关注,耽搁的可能只是一次考试,影响的则有可能是其一生的命运乃至全家的生活,这些学生确实也需要得到类似“单独考试”政策的照顾,这是怯邪扶正、扶持弱小的需要,更是建设公平社会、彰显高考公正的需要。

  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四川和甘肃灾区12万名考生延迟参加高考;2006年,福建建瓯市因洪水而延期高考。只不过,此次是由以往的“集体少数”到“单独个别”。不管怎样,这些事件都有力地说明了一个事实——“特殊高考”并非完全不可行,严肃的高考制度和高考组织工作并非毫无人情可言。

  因天气、特殊病情等不可抗力等造成的“特殊延误补考”,可以考虑常态补考机制,不能再靠舆论倒逼和个案解决。有关方面应研究出台一套规范制度,明确哪些学生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单独高考”、“特殊高考”,用一个制度化的方案来弥补和完善现有高考制度的一些小缺憾,在高考制度的公正性和人性化方面取得更为合理的平衡。这样既避免了事件发生后,相关方面仓皇应对的尴尬和可能的思虑不周,又可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赋予高考等制度的人性化,这也是长久以来社会的一种共识和呼吁。

  (原标题:“特殊延误补考”可否考虑常态机制|单招|考生|特殊高考)